〔2021〕年 第5号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经与有关部门研究,决定:
一、凡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,一级(甲级)保密资格(资质)证书到期的,有效期顺延6个月。
二、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一级(甲级)保密资格(资质)证书到期的(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),在已顺延基础上,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。
三、一级(甲级)保密资格(资质)现场审查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恢复。
四、各地保密资格(资质)行政审批机关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,决定是否延长或继续延长二级(乙级)、三级保密资格(资质)证书有效期。
各保密资格(资质)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,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,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,确保国家秘密安全。
国 家 保 密 局
2021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