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古代在皇帝身边的近侍官员,或与皇帝朝夕相处,知道皇帝的喜怒哀乐,或参与核心决策,了解大政方针和人事动向,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显而易见。《周易》说“君不密则失臣,臣不密则失身”,可谓切中要害。唐代武则天在位时期,曾颁布《臣轨》一书,对臣僚的行为进行规范。《臣轨》中专列《慎密》一章,引述先秦到南北朝时期许多pt老虎机游戏:保密的名言和案例,其中明确指出“人臣不慎密者,多有终身之悔”。北宋初年官方主持编纂的《册府元龟》在宰辅部分专设“慎密”一门,收录西汉到唐代的18个保密故事,并在开篇专门撰文说明臣子保密的重要性。清代康熙年间编辑的《古今图书集成》也设立“慎密”一门,收录了《臣轨》等古书中的相关内容。
历代典范
中国古代许多近侍官员在保密方面对自己要求严格,历代皆有保密工作的典范。比如西汉中期张安世“职典枢机,以谨慎周密自著”,参与国家大事决议,每有定论,就称病在家休息,不对外接触,其他大臣“莫知其与议”。西汉后期大臣孔光在皇宫里为皇帝掌管机密,从来不对外透露与皇帝的谈话内容。有一次,家人聚会闲聊,问他长乐宫温室殿(孔光工作之地)前种的是什么树,孔光顾左右而言他,绝口不答。孔光家人的问题其实不算什么机密,然而孔光一丁点儿都不愿意透露,更别提外人或机密之事了。由此可见,孔光时时刻刻、方方面面都注重保密,不给别人留半点可乘之机。
三国时期,魏国大臣陈群每次上奏之后,就毁掉草稿,不让他人知晓,即使一些人讽刺他也不改变。吴国的顾雍经常深入民间,发现重要问题就回京密奏吴王,不论是否采纳,均不外泄,孙权因此十分看重他。西晋的荀勖长期在皇帝身边专管机密,每有诏令大事,虽已宣布,也不公开讨论,以致外界以为他根本不参与决策。
唐太宗时期的名相房玄龄,跟随李世民几十年,参与了包括玄武门之变在内的几乎所有大小决策,但始终小心慎密,“未尝宣泄”。与房玄龄同时期的董晋,任宰相5年,从未将他与唐太宗的交谈内容告诉他人。大臣马周,深受太宗和群臣敬重,临终前将所有上奏的稿子亲自焚毁,慨然曰:“管仲、晏子公开自己的奏稿,彰显君王的过错,求身后名,吾弗为也。”接替魏征担任侍中一职的杨师道,自称年轻时读《汉书》,就钦慕孔光不言温室之树的余风,为人行事周慎谨密,史书评价他“未尝漏泄内事,亲友或问禁中之言,乃更对以他语”。武则天时期的陆元方,武则天每次任命官员,几乎都要事先征求他的意见,陆元方总是“密封以进,未尝露其私恩”,临终前还将草奏全部焚毁。他还有一个存放“秘密”的匣子,里面的东西连家人都不准看,在他去世后家人才知道那里面存放着皇上前前后后给他的所有敕书。
北宋真宗时期的著名官员晏殊擅长写词,为人散淡豪放,但在保密上“敬始而慎终”。一天深夜,宋真宗宣召晏殊入宫草拟一份机密圣旨。起草完毕,晏殊主动要求在学士院借宿一晚,以免出宫后走漏风声。宋真宗因此对晏殊更为赞赏。晏殊上奏的稿子从不示人,直到宋真宗驾崩,后人整理宫中文件,才发现晏殊的奏稿八十卷,“藏之禁中,人莫之见也”。撰写传世名著《资治通鉴》的司马光曾多次向皇帝进言早立太子,为保机密,不仅每次都是通过密奏上陈,还请求皇帝“焚臣此奏,勿以示外”。
元代著名思想家许衡深得元世祖忽必烈信任和重用,经常在一起商议机密国事,但从来不对外透露忽必烈的所思所想,“奏对亦秘”。明太祖朱元璋时,御用监杜安道在皇帝身边数十年,知晓几乎所有机密决策,但“性缜密不泄”,朱元璋一直到临终都对他很放心。清末内阁学士曾国藩尤为注重奏折、谕旨等文书保密,叮嘱家人对这些文书“须好为收藏,不可抛散”,还陈奏皇上,“除因案保叙各员由抚臣另行会奏外,臣谨具折密保”。
相应制度与问责
“忠臣不显谏,大臣奏事不宜漏泄。”为确保近侍官员慎密不泄,中国古代也建立了一些相应制度。比如《曹操集?选举令》规定:“国家旧法,选尚书郎,取年末五十者,使文笔真草,有才能谨慎。”旧法即东汉时期的尚书选举之法,《后汉书?百官志》言:“比尚书,不得出入,不通宾客。”汉代官吏“妻子不至官舍”几乎成为各级官僚人员的共同准则。唐代在选拔中书舍人时,优先录用“靖默专敏之士”。唐代中期以后,翰林学士开始参与机要,朝廷规定学士们不得与外臣来往。宋代创立锁院制度,规定翰林学士在机要之地撰写诏令和文书,完全断绝外界联系,从而达到封闭消息之效。明代内阁辅臣们办公的文渊阁,“外臣非公事不能至”,所以机密重事“无收泄者”。清代雍正皇帝即位后大力推行密奏制度,奏折成为君臣讨论政事并进行决策的重要手段,一来知晓秘密的人数范围大大缩小,二来使群臣相互牵制,踏实做事。清代任用提塘官时,要求必须“家道殷实、小心谨慎”。清末总理衙门挑选司员时,只录用平民子弟,贵族高官子弟一概不录,以防给亲友泄密甚至窃密。
历代刑律对近侍官员泄密的惩处普遍较为严厉。如汉武帝时,侍中严助与淮南王交私论议,事发后处以弃市极刑(指在人群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扔在大街示众的刑罚)。汉元帝年间,著名政治家贾谊的曾孙、待诏金马门贾捐之、长安令杨兴“漏泄省中语”,贾被“弃市”,杨“减死罪一等,髡钳为城旦”(指古代将人犯剃光头发,强制其修筑城墙或舂米劳役的刑罚)。唐太宗时,侍中王珪“坐漏泄禁中语,左迁同州刺史”。武则天时,秋官尚书杜景俭“坐漏泄禁中语,出为并州长史”。唐玄宗时,黄门侍郎张廷珪“坐漏泄禁中语,出为沔州刺史”。唐宪宗时,左拾遗张宿“坐漏泄禁中语,贬郴丞十余年”。与白居易齐名的著名诗人元稹在当谏官时不慎失言,仕途因此遭受严重挫折:“四五年前作拾遗,谏书不密丞相知。谪官诏下吏驱遣,身作囚拘妻在远。”《大明律》和《大清律》均明确规定:“近侍官员漏泄机密重事的,斩首;其他衙门官员交接近侍官员漏泄事情的,皆斩首,妻、子流放二千里之外。”清代乾隆年间,军机大臣于敏中、奏事太监高云从泄密,高云从被斩立决,于敏中被罢黜,终生未再起用,本来有望再上层楼的大好政治前途至此终结。
(转载自《保密工作》杂志2021年第3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