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加强安全保密产品管理工作相关要求,凡通过我中心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,研制生产单位在领取产品检测报告和证书时,请务必提交《涉密信息系统产品生产、销售承诺书》,若未按要求提交,我中心将不予发放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涉密信息系统产品生产、销售承诺书
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
2020年7月7日